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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百事通!公务员调到这类事业单位,“公务员身份”还可以保留

来源:新洞察 发表日期:2023-05-23 11:39:37

---文章来源于:兰台人

公务员属于行政编制,事业单位职员属于事业编,一般情况下,处级以下,两者没办法相互交流的,公务员一般不会调事业单位,因为需要失去公务员身份,公务员只有调入以下这一类事业单位,才可保留“公务员身份”。

这种事业单位就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,(其实参公人员分参公机关人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,这里只讲参公事业单位人员,一般是某个行政机关的二级机构,编制一般使用的是事业编制,待遇参照公务员。)


(资料图)

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,本质上是事业单位。

部分干部不是特别理解参公事业单位的性质,以为调到参公事业单位,公务员身份就取消了,以后很难回到公务员队伍了,其实不然,虽然调参公事业单位,公务员身份确实被取消,但马上会进行参公登记。参公登记人员的提拔和晋升、录用与考核、退休和工资等,都和行政单位公务员是一样的,参公单位与行政单位是互通的,两者可以随时进行相互调任,所以完全不用担心。

虽然可以相互交流,但交流过程中,尤其是在档案审核过程中,有2个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:

一、身份转变

从公务员到参公人员,首先要对公务员身份进行注销,需要将公务员登记表要报上级单位审批,注销本人公务员身份。与此同时,应该对干部进行参公登记,获取参公身份,即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进行登记。

因此审核档案时,要注意两张表,一张是需要进行注销的公务员登记表,另外一张表是,增加一张参公登记表。

二、交流审批

一般来说,体制内的编制往往是唯一的,要么行政编,要么事业编,要么参公编,在从行政编到参公编的转任过程中,往往会涉及档案管理权限的变化,甚至跨地域,跨地区的调动。这时候,审核档案时,要注意必须要有转任或者交流登记表。

总的来说,公务员调参公事业单位,不用担心身份丢失问题,但是记得要完善材料------注销公务员登记和进行参公登记;如有跨地区交流,还需要进行交流审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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