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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诈“魔掌”伸向孩子和家长 市高院发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

来源:北方网 发表日期:2023-08-12 21:05:31


(资料图片)

.天津北方网讯:近年来,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,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犯罪持续高发,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产安全。日前,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全市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。2020年至2022年,全市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666件1741人,诈骗金额高达15亿余元,涉及15万余名被害人。同时,发布会还通报了8起典型案例,其中,2起案例中上当受骗的都是未成年人或孩子家长,着实令人深恶痛绝。法官以案释法,警示公众要知法懂法、识骗防骗。

.网络投票可能暗藏“玄机”

.在一起案例中,被告人陈某某以其实际控制的某网络公司为平台,雇佣被告人段某某、王某某、曹某某等多人为业务员,在网上检索各地教育培训类机构的联系方式,并通过电话、微信等与机构负责人取得联系,以免费推广教育培训机构、开展投票评选活动为名,骗取教育培训机构信任,让培训机构促使学生家长使用其公司推广的微信投票链接软件,参与虚构的投票评选活动。陈某某私自修改后台投票数据,刺激学生家长为了获得高票而充值,先后骗取天津等地数十家培训机构的学生家长的充值款40万余元。

.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陈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公私财物,数额巨大,均已构成诈骗罪,应予依法惩处。本案系共同犯罪,根据各被告人实际作用,认定被告人陈某某为主犯,段某某、王某某、曹某某为从犯,并分别以诈骗罪判处各被告人五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.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惩处犯罪分子渗入教育培训领域,虚构投票评选活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。当前,各种各样的网上投票评选活动不断涌现,可能隐藏网络诈骗犯罪。本案被告人选取学生家长为作案对象,利用学生家长的攀比心理,通过虚构的网上投票评选活动,并私自修改后台投票数据,不断刺激学生家长为了获得高票而充值刷票,进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。被告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诈骗40万余元,社会影响恶劣。该案例提醒各位学生家长,要树立正确的荣誉观,在日常生活中要谨慎核实各类评选活动的真实性,尤其是转账充值才能参选报名的评选活动;投票时切莫大意,对违规付费刷票行为要坚决抵制,并及时报警。此外,投票链接需要填写个人身份信息、家庭住址、账户资料等,要格外提高警惕,不要轻易泄露。

.玩游戏为得“皮肤”上当 

.在另一起案例中,被告人刘某、谭某、蒋某通过手机软件“TT语音”发布打游戏的邀请,并在聊天室筛选低龄未成年人,通过聊天骗取被害人信任后,以赠送游戏皮肤等手段,通过QQ软件诱导被害人进行屏幕共享,并通过面对面红包或转账方式骗取8名被害人钱财,共计6万余元。上述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,其中被害人吕某(案发时不满8岁)被骗人民币1万余元,赵某(案发时不满11岁)被骗1万余元,钟某(案发时不满10岁)被骗2万余元。被告人朱某明知上述钱款系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。各被告人被抓获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已赔偿部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。

.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刘某、蒋某、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公私财物,均已构成诈骗罪,且诈骗对象均为未成年人,依法酌情从重处罚。被告人朱某明知系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,已构成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应依法惩处。被告人刘某、蒋某、朱某犯罪时均系已满十六周岁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,应依法从轻处罚。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,对各被告人判处三年二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.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打击通过电信网络手段骗取未成年被害人钱款,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。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不成熟,易上当受骗,不法分子利用未成年人的弱点,借助网络的隐蔽性和网游的成瘾性特点,向未成年人宣称免费赠送游戏皮肤、装备,再通过“激活费、认证费、验证费”等手段骗取未成年人钱财,完成诈骗行为。本案被告人以一起打游戏、赠送游戏装备为幌子,专门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实施诈骗,本案最小的被害人不满8岁,最大的也仅12岁,社会影响恶劣。此外,本案提示家长朋友们要积极科学引导孩子的学习和生活,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,游戏平台也应积极履行管理主体责任,积极排查和处置涉诈有害信息,帮助未成年人提高防诈意识,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。(记者李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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